各基层党组织:
为切实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材料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毕业生党员本人要如实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意见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
(二)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学校不再保留其组织关系;
(四)2020届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党员本人提交《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指定联络人(必须是本校教职工),经各基层党组织批准,同意将其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并保证在2020年8月30日前办理转出;组织关系留校期间,由联络人负责每月向党支部按时代为交纳党费,所在党支部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预备党员要继续做好教育培养考察,预备期满后及时讨论转正问题。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一)省内组织关系转出:学校将统一采取“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出。根据《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意见表》中接收单位党支部基本信息(党支部名称必须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所登记党支部名称相一致),由党委组织部核实无误后于2020年7月30日前统一办理转出。
(二)省外组织关系转出:除第(一)项中的流程外,党委组织部将统一打印党组织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省外的学生党员凭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出具的纸质版材料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接流程。
三、档案封装
(一)正式党员档案材料。各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自查工作。正式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至少8篇)、政治审查材料、推优登记表和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2020年4月13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2020届毕业生正式党员的党员发展材料存入本人学籍档案,一并进行封装邮寄。
(二)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填写《云南省高校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预备期综合考察材料(截止2020年6月底)。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至少8篇)、政治审查材料、推优材料、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和毕业生党员实习认定表等。预备期未满一年的预备党员,党员发展档案材料单独封装,与学籍档案一并进行邮寄。
(三)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后续考察培养工作,党支部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填写《云南省高校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的培养考察意见(截止2020年6月底)。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等。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单独封装,与学籍档案材料一并进行邮寄。
(四)入党申请人档案材料。在校期间向基层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但毕业前仍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支部要将入党申请书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一并封装。
四、时间安排
(一)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30日:各基层党支部于2020年5月30日前,对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符合标准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封装。材料审核无误后,在档案袋上注明“同意封装”,并经党支部书记和党总支副书记签名。(主要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二)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5日: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密封,经党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加贴“档案专用密封条”、加盖公章。对不符合封装标准的,暂时不予办理转出流程。(主要负责人:尹琳、郭薇)
检 查 时 间 | 党总支名称 | 地 点 |
2019年6月1日 | 商学院党总支 | 综合楼707办公室 |
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3日 | 财金学院党总支 | |
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7日 | 教育学院党总支 | |
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9日 | 工程学院党总支 | |
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3日 | 高职学院党总支 | |
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1日 | 医学院党总支 | 海源校区 |
(三)2020年6月15日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将《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汇总表》(附件1)、《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附件2)和《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意见表》(附件3)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ynjgyzzb@163.com,附件2、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核。(主要负责人:付帅)
四、注意事项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及时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传达到位,确保毕业生党员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党员发展材料符合封装标准。
(二)凡2020年6月30日前预备期已满一年的预备党员,经预备党员本人申请,各党支部要按期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报经学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出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同步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从“云岭先锋”和“学习强国”APP中转出。
(四)2020届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0年6月,党员证与党员发展材料一并进行检查合格后,由本人保留。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按照实际转出时间交纳党费。
(五)组织关系转省内的毕业生党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及时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在系统中接收其组织关系;转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递交党组织,介绍信不能超过有效期。因个人原因不按期办理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学校不再另行开具介绍信。省外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组织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学校。
发展党员工作已列为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纳入2020年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推进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办理转接工作的,均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
联 系 人:郭 薇
联系电话:13888890994
邮 箱:ynjgyzzb@163.com
附件:1.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汇总表
2.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
3.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意见表
中共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