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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云南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学生返校前,课程教学形式统一调整为线上教学,以保障教学工作稳定有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报到时间
具体到校报到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二、课程教学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施总体方案,结合专业具体情况,任课教师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在不影响课程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应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通过远程授课、答疑,组织学生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完成作业,确保授课标准不降、指导有力、评价准确。
(一)理论课程教学安排
1.线上通识类课程教学
通识选修课以智慧树网平台的课程为主,学银在线、学堂在线平台、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慕课)、课程教育在线等为辅(课程资源参看附件资源平台)。部分通识必修课需要平台课程支撑的,教学部门请在2月15日前与教学工作部联系开设课程及对象。学生根据通识课选修课选课通知,到教务系统选课。平台对学习及考试数据进行成绩认定,所认定的成绩将录入学生成绩中。
2.线上专业课程教学
专业课通过蓝墨云班课教学的方式为主,其他平台资源为辅。其中,对学校已有专业资源库中课程,各相关专业既可在原有资源库平台中继续使用,也可以在云班课中重新新建课程进行教学;对前期未使用线上授课的专业,应积极匹配使用平台中课程进行建课,再使用平台(电脑端和手机端)进行课前任务布置,课中的签到、讨论,课后的作业、测验、考试等教学活动。
(二)实践教学安排
1.校内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技法类课程等实践性较强的教学环节需准备相关实验理论内容线上教学,待学生返校后组织学生完成相关实践。
2.毕业论文(设计)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原进度安排进行。指导教师利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远程指导学生,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如因疫情导致无法开展相关实验及其他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选题或研究内容的,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适当调整选题或研究内容。各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保证论文(设计)质量。
(三)线上教学组织
1.线上教学准备
(1)确定开课信息。各学院应结合本学期开学计划,科学梳理线上开课情况,统计在线开设课程信息。(附件1)
(2)线上课表编排。各院教学管理科根据在线课程开设情况,编排线上课程表,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修读学生名单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中信息一致。课表编排后,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以便合理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
(3)完成线上备课。任课教师应根据线上教学要求做好建课、备课工作;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应积极组建团队,课程团队应明确团队负责人,组织网上集体备课、分工建课。准备4周线上教学课程资源,主要包括教案、教学PPT、微课视频、作业、测验题库、电子教材等。各任课教师应于2月20日前完成课程的建课及备课任务,于2月23日按开展线上教学任务。)
3.线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课前:发布学习任务。利用各平台(电脑端和手机端)线上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课前发布课件、讨论、视频观看、章节测验、问卷调查、文档阅读等任务。
课中:开展直播教学和答疑。利用蓝墨云班课、钉钉等直播平台进行直播教学,并开展主题讨论、抢答等课堂活动,无条件开展直播授课的,可在线上指导、监测学生学习相关的教学内容。
课后:讨论答疑。课后利用各平台发布作业、测验、讨论等,各系部组织教师团队在线为学生答疑。
4.教学评价与质量保障
(1)发布课堂测验、课后作业、单元测试任务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情况在课中进行测验、课后发布作业,每个单元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模块组织单元测试,以此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2)课程考核评价
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设置线上学习考核权重,包括视频学习、讨论、作业、单元测试等形成性评价,依此计算课程线上学习成绩。线上学习成绩占平时成绩的比例,可根据线上学习课时占整门课程学时比例进行计算。线下学习及考核和课程终结性考核评价待学生返校后进行,最后再计算学生整门课程的成绩。
(3)监测并反馈教学实施、评价情况数据。教学过程中的各项教学数据将实时记录在各平台后台,教学工作部将定期向各系部反馈教学数据情况。
5.培训与服务
为保障线上教学的顺利开展,学校将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在线课程教学培训,其中将通过多渠道对云班课专题培训及辅导项目,对开课教师进行在线直播教学培训,请各系部届时组织教师学习。
三、教材发放安排
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另行安排教材发放。
四、缓考重修工作安排
原定于2019-2020下学期初举行的重修、缓考工作延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籍管理工作安排
(一)学生注册、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等工作将根据学校确定的返校时间顺延。
(二)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授予工作将视教学情况适时做出调整,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
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指定辅导员、学业导师和专任教师协同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学生的任务,定期向学生了解相关情况,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做好学生的答疑、指导。要特别重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附件:1.在线课程开课信息统计表
2.云班课使用帮助
4.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慕课)资源
5.学银在线(超星)资源
6.智慧树在线教育资源
7.课程教育在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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